新开一家餐馆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:
首先是要申请酒牌,一般的餐馆不需要四号酒牌(四号酒牌一般是酒吧用,持牌人必须是法国籍),餐馆类酒牌只须提供租约和公司章程,向海关提出申请即可,持牌人也无需是法国籍。但是自2009年4月开始,餐馆酒牌持牌人必须接受指定机构的培训。
其次是要遵守安全方面的规章,如餐馆的炊具和加热设备、照明及电路、排烟等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。
再次是要遵守卫生方面的规章,如必须遵守保存食物的温度,配备足够的挂衣物的设施,洗手设备要连接冷热水,餐馆要配备洗手和烘干设施。厕所要有冲水设备,洗手设备间不得与准备食物的场所直接相通。餐馆如果有50个位子以上,必须有仅供客户使用的厕所,厕所不得与餐厅或其他与食物有关的场所直接相通。对50个位子以下的餐馆,员工用的厕所也可以供客户使用,但是餐馆内部场所的划分必须保证客户不能进入准备食物的场所。
为了保证新餐馆符合卫生和安全方面的规章,在开业之前,应该请专门的机构来检验,并提供合格证书。
另外是餐馆的招牌,须向餐馆所在地的市政府提出申请,遵守市政府的相关规定。
如果有露天的位子(terrasse),不管是封闭式或开放式的,均要事先申请。每年缴纳相关税收。
如果有音乐设备或录像设备,也要事先申请。使用时缴纳费用。
鉴于以上各种条件,新开餐馆时房客可以和房东先签署一个租约的意向书,待各种条件具备之后,再签署正式的商业租约,以避免拿不到许可时遭受经济损失。

